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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ynman's Rainbow: A Search for Beauty in Physics and in Life
《费曼的彩虹:探索物理与生活之美》
作者简介: 李昂纳德·曼罗迪诺(Leonard Mlodinow):美国加州柏克莱大学物理学博士,曾任教于加州理工学院,并任德国宏堡研究员(Alexander von Humboldt fellow)。后成为好莱坞剧作家,创作了《星舰迷航记:银河飞龙》(Star Trek: The Next Generation)以及多部电视影集剧本。他的第一本书、介绍几何学入门的《欧几里得之窗》,已有八国语言译本(中译本究竟出版)。他居住在南加州帕沙迪那市。节选:
那一天很凉爽,校园里一片宁静,少数几个在散步的学生也很安静。费曼的办公室完全以实用为主,黑板上覆盖着密密麻麻的数学符号,而且多半都是他在年轻时发明的费曼图。此外就是一张书桌、一张躺椅、一个咖啡桌和两个书架,一点也不豪华,完全看不出他是二十世纪最著名和最受敬重的科学家。他正谈到最令我困扰的事:我是否具备成为一名科学家所需要的特殊资质?
费曼说:
“别把科学家想得那么特别。普通人跟科学家的差距没那么远。他们或许跟艺术家或诗人等等相差很大,但我连这点都表示怀疑。我觉得在一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都会像科学家一样思考。每个人都会把日常生活中的特定事物放在一起,做出他们对这个平凡世界的结论。人们会创造不存在的事物,比如绘画、写作和科学理论。这些过程是不是都有共同点?我觉得它们和科学家的工作相比并没有那么大的差异。
比方说,任何人都可以说谎,而说谎是需要想像力的。你的谎话得编得合理,甚至要符合某些事实。有些人可以把谎话编得天衣无缝,但他们不必是科学家和作家。
如果有人说:“玛丽还没回家,我打赌她一定跑到Loaf and Ladle去吃午餐了,因为她很喜欢那里。我们打电话给那里看看。”这不是跟科学一样美妙吗?如果你打电话过去,玛丽果然在那里,这是不是创造力呢?一般人会把从经验得到的想法结合在一起,用它们来分析别的事物或关系,比方说,如果他们突然发现小玛丽在谈到学校时总是会痉挛,他们就会针对这个发现采取行动。只要是跟人类活动有关的所有平凡生活和行为,在我看来都非常类似。
科学家的确会以比较有建设性的方式来思考。你问科学家某个问题,而这问题令他担心,但这种担心有时跟一般人不同,例如“不知道这个病人会不会好转”,这不是思考,而是纯粹的担心。科学家会试着建立一些东西,不只是担心,而是想出解决办法。
科学家分析事物的方式就像侦探一样。侦探会利用现有的线索,尝试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则是利用实验提供的线索,尝试了解自然。我们掌握线索,努力解决事情。把科学家比喻成侦探,可以说再贴切不过了。”
不知为何,我并没有把费曼想成福尔摩斯。那比较像莫雷,他似乎总是边走边咕哝着“简单不过……”,无论他是跟谁在一起。莫雷就像是从名叫“我做得到,因为我比谁都聪明”的物理学校毕业的。当然,莫雷“的确”比其他人聪明,但我不是。费曼的穿着打扮和说话方式,比较像蓝领阶层、可靠的科学家,我也比较像这一型。怀着这样的想法,我突然觉得侦探的比喻很有道理,而且我发现这让我感到振奋。我知道世上有像洛克福德和可伦坡一样笨拙的侦探,也有像山姆 ·史培德(Sam Spade)这种优秀的侦探,他们总是设法解开周遭世界的谜团。
尽管如此,那一晚我回到公寓时,还是向爱德华和雷建议到图书馆租福尔摩斯的电影,在我看来,福尔摩斯可能还是比洛克福德更适合代表物理学家。那个年代还没有录像机,所以我们得借影片和放映机,把电影投射在公寓的外墙上。从那个礼拜开始,我每个礼拜五晚上都会和邻居到外面看同一部电影《巴斯克维尔的猎犬》(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我们抽着大麻,喝着啤酒,坐在水池旁的棕榈树下,沉迷在模糊的黑白画面中。爱德华偶尔会打扮得像福尔摩斯一样,不过他塞在烟斗里的东西没法帮他像福尔摩斯那样缜密地分析。我们会一起提前大声喊出饰演福尔摩斯的巴兹尔·拉思伯恩(Basil Rathbone)那夸张的台词,就像在看1939年老版的《洛基恐怖秀》(The Rocky Horror Picture Show)的观众一样。等到一天快要结束时,我一边赞叹着电影的力量,一边沉湎在帕沙第纳的堕落生活和欧洲礼仪的世界之间。
————————————————————————————————————————下面是博主那个笨蛋的感言:
大师的话说的真精辟!!噢,他是不是BSI的成员?我总是在羡慕和期望福尔摩斯式的冒险,当第一次在实验设计中发现了它们的共性时,我既兴奋又担忧,恐怕自己没有那样一个聪明的头脑去追随那些我所仰慕的智者——他们是多么聪慧逼人哪!而我似乎永远在为自己的智商担惊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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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寄托理想的风骨
我一说福尔摩斯,有人就嫌烦,而且取笑我怎么会对一个不存在的男人犯花痴。你以为我真会对一个想象中的计算机般的男人犯花痴?那我还不如去拥抱我的破电脑。
他的身上有某种除去侦探术之外的东西,那东西太丰富,太厚实,以至他可以不是侦探,不懂推理术,长得像万圣节的南瓜那样矮胖,或像加西莫多那般抱歉,但只要这东西还在,他就依然是那个深受六千万人热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是福尔摩斯的精神。
什么是福尔摩斯的精神?花去十年,我仿佛才在一夜间幡然醒悟。或者说我早就意识到它了,只是难以确切的表述。我认为那是一种对于自我的忠实,那几乎是福最核心的精神。“极少有人能在思想上真正做到像他那样笃定地迎向自己实际上惨淡的人生(与名利无关)”(奥陶语),这样一种精神,有人称之为愚蠢,有人称之为清高,我认为是一种难得的高贵。它艰涩,冷硬,凌厉,寡淡,孤寂,节制,“带着理想化和学术化的色彩”(奥陶语),源自中产阶级道德观和责任感,却去向一个哲学才能触及的领域。有人说福是一个没有把自己的思想成书的哲学家,我对哲学虽一窍不通但多少能理解这话的的含义。因为这种忠实的价值在于,它并非出自普遍意义的道德观,也并非出于世俗伦理,它不单纯立足于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更非只一心为自己的利益考虑,它超越了现世残肢断臂的法律,凌驾于自己的时代之上。它最终的来源也许仅仅是人的内心,但那是何其强大的内心!那是一种仿佛能战胜一切的意志的力量。因此,福尔摩斯只能是一个想象中的人物,因为真人势必犯错,而错误总是在降低人们的期待。真人“完全地忠实于自己几乎不可能,只能忠实于某种倾向,最多可以期待那个倾向似乎是自己为之,更为重要的是,极少有人能给自己做一个准确的定义,何况自己本身总是在不断改变。”(倪语)。
但福尔摩斯不一样,他所代表的精神是永存的。正如威廉·巴西古德所说:“直到今天,他对于我们还是一种象征——一种我们不具有但本应具有的品质的象征。”的确,“坚定地行走在自己所认定的道路上,不管世间的诱惑是怎样乖滑地游走身旁,即使撞得头破血流也毫不退缩。这一切均不出自理智的考量,而是来自血液中的天性”(奥陶语),这样一种被某些人认为“愚蠢”的天性,我永远渴望去追寻,我永远欠缺追寻的勇气。这是因为我无法拥有那样一颗强大的内心,不仅没有,还看不到它的全貌。所以才羡慕,才热爱,才渴望。于是他——作为他本身精神的载体——毫无疑问成为了我们寄托理想的归宿。他本身具备一种超然时代的准则,而每个时代的福迷都在心里让他再次超越自己的时代之上,是此他的形象传承下来,甚至成为精神动力。所以,正如开篇所说,他可以不是侦探,不懂推理术,或者长相丑陋,但只要他的精神还在,只要他的选择是忠实于自我的,只要他行走的道路是坚决而笃定的,他便依旧是福。
在过去的一年间,我突然发现一个困惑已久的问题似乎正向我展示它那冰山一角,这是横陈全世界福迷眼前的难题:我们究竟热爱他的什么东西?我曾无数次反省,直到仿佛突然发现(事实上是能够确切地说出)了他那最为内核的精神!是的,我纵然热爱“他生活的年代,一半记忆一半模糊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舒适幻觉,煤气点燃的充实,无瑕的礼仪和典雅”,我纵然热爱他的欧石南烟斗和巨大剪贴簿、杂乱无章的住室与一丝不苟的服饰,我纵然热爱他的活泼、调皮、热情与敏捷,我纵然热爱他的一切,但我犹爱的,是他的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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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 就要开演
我感到一种只存在于幕间的微妙气氛
故人坐进扶手椅中
点燃一支牙买加的馈赠
在辛辣的烟雾中,我瞥见他眼中戏谑的光芒
他半眯的眼睛正试图洞悉我的心事
Ah, it's just like the good old days!舞台中央的男人在默默数着步子
一,二,三,四,向北十步又十步
四,三,二,一,向东五步又五步
“太阳在哪里?”
他抬脸朝想象中的橡树发问
“影子在何方?”
榆树思考了一阵,认真地回敬
故人坐进扶手椅中
歪动嘴角扬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哂笑
仿佛牙买加的紫雾还不足以令他印象深刻
我愁眉苦脸 绞尽脑汁
面对笔记纸就要失去耐心
故人讥讽的笑出了声——
Elementary, my dear fellow!舞台中央的男人夺步狂奔,越过荒地与沼泽
爬上阴湿的岩岗,扑向潮冷的梦魇
默不作声的河流正与他对视
雨滴故作多情,往他身上抛洒着殷勤
啊,这巨大的污水坑!
绝望的伎俩在它们阴暗的角落散发臭气
并且,从不曾指望一阵东风的光临
故人微笑了,起身踱步窗前
柔暖的阳光透过窗帘
热情向他潮涌而来——
Ha, what a lovely thing a rose is!男人站在舞台中央,他胸前挤满了花束
空气中弥漫着诱人的香甜
他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一样鞠躬
他像伟大的剧作家答谢观众一样 把背弯过90度
他像他自己那样透彻地开怀大笑
故人垂下了眼帘
我看见露珠上的寒气浸入他的关节
故人默不作声站进黑夜里
如同一尊冷却的塑像
正俯视海角那涌动的波涛下冰冷的岩礁
他低声叹道——
You're the one fixed point in a changing age.然而 戏已经谢幕
今夜只有乌鸦在窗前徘徊
它的长喙叩响我的窗棂
一遍遍尖声重复——
Nevermore! Nevermore!故人已沉沉睡去
而在梦中,戏又重新拉开帷幕
我望见潮水般的人流 和人流身后
一个时代的光鲜背影
故人在小小窗口观望,望向比遥远更远的远方:
平淡只是生活外在的伪装
在它平静的外表下
是奔腾的激流 和 涌动的岩浆——Come, the game is af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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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网友Rebecca Wilde为Brett做的一个视频,中间穿插着他的语录,关于Edward的段落很感人。
歌曲是他唱的,温暖的爱尔兰民歌,Brett演绎的非常棒,仿佛黄昏般闲适,淡淡的忧伤。
Jeremy Brett: She moved through the fair
My young love said to me "My mother won't mind
My father won't slight you for your lack of kind"
And she stepped away from me and this she did say,
"It will not be long, love, till our wedding day"
She stepped away from me, and she went thro' the fair.
And fondly I watched her move here and move there,
And then she went homeward with one star awake,
As the swan in the evening moves over the lake.
Last night she came to me, she came softly in,
So softly she came that her feet made no din.
And she laid her hand on me, and this she did say
"It will not be long love, till our wedding day"

Brett年轻时,漂亮且青涩。
如今故人已逝,芳华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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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ter Paget(左) 与 Sydney Paget
在为《海滨杂志》福尔摩斯创作插图的画家中,有一个人的作品最受欢迎,他就是Sydney Paget。Sydney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这份本该轮到他弟弟Walter来干的工作,最终落到了他的身上。他研究了原著,最后灵机一动,把弟弟Walter作为模特画了上去。事实证明他是明智的——这些插图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有时候人们甚至相信道尔的成功有很大一部分归功于Sydney那些优美之极、充分表现维多利亚时代风情的插画。尽管道尔在看到他的插画后,责怪他把歇洛克画的英俊过头,道尔认为歇洛克本来应该“更加丑陋,更加威猛”(感谢上帝道尔只是个作家,而不是画家~~~)。
Sydney画笔下的歇洛克几乎完全符合原著,在原著的基础上又确实尽他所能美化了歇洛克,使他变得更加清秀:清瘦、颀长的身材,干练、机敏、身手矫健,而且神态中甚至透露出他那绝妙的清高气质。不过,这一成功给弟弟Walter带来了一些麻烦,当他穿过大街时,一大群维多利亚时代的歇洛克迷和花痴常常朝着他惊讶地高呼“天哪,快看,是福尔摩斯先生!”
并非每一张插画上歇洛克看起来都一模一样,有一些他显得老练一点,另一些则英俊逼人。这里展示的只是我最喜欢的几张,我认为它们几乎画出了歇洛克所具备的神韵,和他性格中隐含的不羁成分。Sydney在1908年去世后,Walter接替他的工作,完成了一部分作品的插图,比如《临终的侦探》。

in Silver Blaze, by Sydney Paget
专家们也对这些插图爱不释手,涌现出了一大批研究者。上图中福尔摩斯戴着猎鹿帽、穿着苏格兰旅行服的形象被威廉-吉列特在戏剧中发扬光大,从此人们都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在日不落帝国最繁华首都的大街上,穿着这样一幅行头乱逛的家伙。直到Jeremy Brett的出现,人们才意识到,那种奇怪的想法有多么不现实。(啊,我们在这里就不提及Basil Rathbone在战乱缤纷的30年代那令人扶额的装束了,不过在《冒险史》和《红爪子》几个故事中,他曾有过非常得体、漂亮的服饰。)

我个人认为,Sydney确实画出了我心目中的歇洛克。这应该首先归功于他的机敏,其次归功于他有一位长得那么巧合的弟弟。在描述歇洛克长相的句子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清秀”两个字,这当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的花痴本质,不过感谢上帝,Walter居然长出了这个字所描述的形象。
Walter留下的照片很少,但是这一张就很能说明问题了。有人为了对比一下,专门使用技术把Walter的眼镜去掉,将他同插画中的歇洛克放到一起。见上图。
下面让我们换换口味,来看三位演员和歇洛克插图。
这是伟大的Basil Rathbone(左)在1939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的截图,和A. Gilbert在1917年为《最后致意》创作的插图。我非常喜欢这张高质量插图中的歇洛克,Gilbert似乎承袭了Paget兄弟的风格。图中的歇洛克即使已经60岁并留着滑稽的山羊胡子,他看起来还是那么精干。对于Basil的表演,有人欣赏有人不喜欢,欣赏的人钟爱他“硬质”的歇洛克,不喜欢的则哂笑为“上了保险的福尔摩斯”,但是没人能否认他是最伟大的福尔摩斯之一。无论如何,这两张图片放在一起还是可以说明一些问题的。

Jeremy Brett于上世纪80年代,在41部福尔摩斯剧中扮演这位大侦探,剧集由英国GRANADA公司制作出品,深具英伦味道的拍摄与严格遵循原著的作风,使得这部剧集大受欢迎。

当我将这两张图片放在一起的时候,有人曾表示惊讶,右边这张图片中的男人看起来并非不适合歇洛克。非常正确,至少从声音上来说,是很适合的。这位先生是Clive Merrison,上世纪九十年代曾与Michael Williams合作,后者是女爵士朱迪·丹奇的丈夫。他们在 BBC演播了79部福尔摩斯广播剧,包括全部60个故事,和19个新编故事。他们是唯一完整演播了所有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原著的演员。我非常喜欢Merrison在声音上对歇洛克的演绎,他的音调、语气和语速似乎都非常适合歇洛克。可是他从未尝试过在银幕上出演歇洛克。他其他的作品是《历史男孩》(2006,饰演校长);《英国病人》(1996,饰演Fenelon-Barnes)。顺便提一句,Michael Williams的华生也非常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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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表达一种无休止的渴望。
当我23岁从大学毕业时,母亲郑重其事地递给我一只小盒子。我看着它斑驳的漆面,认出它是我童年时曾觊觎的那只藏在祖母大抽屉中的“神秘”盒子。“这是祖母的盒子。”我说,“是她给你的?”
母亲神秘地挤挤眼睛:“它来自你的曾祖母。”
我小心翼翼地掰开它生锈的盒盖,那里面竟令人惊奇地躺着一只指环。那指环如此别致,有着精巧的雕纹,正中央镶嵌着一枚盛在花瓣里的淡紫色珍珠,花瓣的边缘是闪耀的碎钻。
“一枚戒指!”我惊讶地喊出来。
“一件最珍贵、最特别的礼物。”母亲温和地笑了。
我举着这份被我曾祖母视作“最珍贵、最特别”的礼物,缓缓地朝屋外走去。我走到了广袤的丘陵上,在那儿,野花的芬芳伴着耳边蜜蜂飞舞时振动空气发出的嗡嗡声,沁入我的内心深处。我向着我常常造访的那片小原野走去,心里满满的填塞着一个想法。
我想,我知道那故事。它曾在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被絮絮叨叨的曾祖母无意中灌进我耳朵。
那时候,她常坐在暖洋洋的落地窗前,窗外是精心料理的迷迭香和桔梗花,还零星点缀着粉色的野菊,她批一件针织镂空的披肩,将一条小毛毯搭在腿上,专注地欣赏着那些悠闲的野花,然后,就缓缓地说起来。
她说到她年轻时待过的地方,那个巨大的城市,有着繁华的街道,穿梭不息的人流,而她,只能成为这庞大的生命群体中一粒小小的、不起眼的草籽。所幸,她曾读过的数量有限的书,与曾受过的极为粗浅的训练,即使不能使她成为一颗受到关注的火星,也为她在这茫茫都市中的存活谋得了出路——她去了西区一户上等人家做一名普通之极的女仆。
主人是一个肥胖的中年男人,脸上总是带着仁慈的微笑,但这微笑给她以莫测高深的感觉,甚至有些显得虚假并且缺乏诚意,他的两只灵活的灰眼睛在金边大眼镜后面闪闪发光,显得严厉而尖锐。她不喜欢这位主人,因为他过于严肃冷酷,偶尔还暴露出粗鲁的一面,好在她与这位看起来地位显赫的主人几乎没有任何说话的机会。每一天,工作从清晨就开始,她打扫房间、协助厨娘斟茶倒水、洗净衣物,并点燃每个房间里的壁炉……生活显得繁忙而又索然无味。
那个年轻人是在一个严冬的早晨来到这儿的。那时候刮了一夜的大风刚刚停歇下来,天空仍显得阴沉沉的。他出现在仆役进出的门口,穿着不那么体面的土黄色布外套,帽子歪戴在一边,模样十分俏皮。他看见她,眼睛亮闪闪的,接着朝她滑稽地鞠了一躬,宣称自己接到通告,说屋里的水管坏了,急需修理。“我们挖的深!这是我们公司的口号。”他愉快地说。当他说话的时候,山羊胡须一动一动的,让人止不住想发笑。于是,在她没活儿可干时,就站到一旁开始端详他,看他如何敲打那些古旧的水管,将它们拆下来清洗干净,又换上新的零件。
后来,她听见男仆约翰议论起他,她知道了,他是一个生意兴隆的管子工。
可是这个管子工太特别了。起码在她眼中,他是那样特别。这时候,她就希望自己在他眼中也变得特别。事情好像是这样发展的。他开始偷偷来看她,给她带一两条漂亮的发带,或者几束新鲜的花儿。再后来,他们就一起出去,在月桂树的阴影里谈个没完——天啊,谈的是什么呀!她听着那些闻所未闻的语句,她沉浸在从未有过的幸福中,以至当她已经双鬓斑白,老眼昏花,她仍清晰地记得,某个夜晚冷冷的月下,他轻轻地说“玫瑰花这东西多么可爱啊!”告别的时刻一天晚过一天,使得她不得不每天晚上把主人那条凶恶的看门犬拴牢。
终于在一个不同凡响的夜晚,他递给她那只小巧精致的盒子,她打开它,久久凝视着那枚无比漂亮的戒指,是的,即便她那并不高明的鉴赏力也能猜出这小东西的不菲价值。她太过于惊喜——那样的惊喜一生中又能体验几次呢?多年以后,她仍深深记得,那一夜,他轻轻打开门,在月光下回身看她,只有一眼。他穿过月桂树间的阴影,轻盈地跃过篱笆,月亮给他画最后一道背影。他渐渐走远,在他身后,乌云盖过了月亮,暴风雨如约而起。
他消失了。
消失得如此了无踪迹,如同他的突然到来。没有一声再会,不留一个亲吻,只有一双眼神。
约翰顶替了他本该处于的那个位置。但这并不足以弥补那个位置所遗留的缺痕。哎呀,那些夜晚是那么令人印象深刻!以至在此后漫长的岁月中,她一直将那只精美的小盒子谨慎地藏于衣柜的深处,就像将那些夜晚藏于自己心中那永远不可触及的区域。
……
我的曾祖母讲到这里的时候,就会停歇下来,端起手边的茶轻轻抿一口。而后脸上浮现出一阵不易察觉的、掺杂着无奈神情的笑容。每当她追忆起发生在那个巨大都市中的陈年旧事,她的眼神就仿佛笼起了一层薄薄的纱。我们已经搬离那个喧嚣的都市很久了,当她去世后,我们又辗转在这个温暖的乡村安了家,并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只有当极为偶尔的寒冷冬夜,一股浓雾弥漫着流过丘陵上那些荒芜的草地时,我才感到我们似乎又回到了那个雾影中闪烁着气灯暖黄色光芒的巨大而阴沉的城市。
多年以后,是的,多年以后,我的曾祖母才终于、终于从一份报道中察觉出了那过往的一切。如果不是一个颇具趣味的巧合,如果不是她曾接受过的浅薄的教育,她也许永远会是当年那个沉湎于迷梦与幻想的年轻女仆。可就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仁慈的上帝使她拾起了那本薄薄的小册——正是那本小册子,在我渐渐成长起来后,她也让我读它,连同别的小册子一起,我几乎是一口气将它们全部读完,那之后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传奇,伟大的传奇!而对曾祖母来说,这些小册子的意义在于,它们终于使她清楚了一切,她终于清楚了自己不过是一场“游戏”中的一个因素,也终于清楚这场“游戏”的主人从来不曾认真地对待过那些月下的夜晚。那些夜晚和这“游戏”的每个细节一样,将永远成为一个秘密,而这秘密也许除了她,和她的那个“他”,在这世上再没有人会知晓。但她并未像许多有着同样遭遇的女人那样,感到悲伤或愤怒,恰恰相反,她发出了会心的微笑,因为她知道,没有人能猜到她曾得到一份如此珍贵而又最为特别的礼物——没错,她称之为“礼物”,并且,将使一个故事同这份礼物一起沿着她的血脉传承下去,直到那不可触及的、遥远的未来。
未来对她来说确实太遥远了。当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用枯瘦的手指紧紧攥住我的手,她深深地看着我的眼睛,说:“多么幸运,当你出生时,他还活在这世上。”然后她在我面前平静地睡去,永不再醒来。
我沿着开满黄色野菊的小路走着,那只小盒子斑驳的外漆在和暖的阳光下闪耀着不同寻常的光芒,仿佛在无声地揭示它本身的“珍贵”与“特别”。我想,我要把它拿给弗雷德看看,认真同他讲讲这个忧郁的故事。从童年时代开始,我就曾不止一次地对他提起这只神秘的小盒子,它那时是怎样的勾起了我们浓厚的兴趣!可是直到我们中学结业、进入大学,直到他在化学系、我在文学系完成了彼此的学业,这个秘密都没有被揭示。今天,我就要同他了结这童年的夙愿。
在初秋的这个时候,弗雷德不在家里。他在附近一位年迈的先生家干活。他喜欢那儿,喜欢那老先生书房里满架子稀奇古怪的书,喜欢那些随意被堆放在房间里的瓶瓶罐罐,喜欢弥漫在房间里似乎终年不散的烟草气味,他甚至喜欢房子后面那些装在木箱子里嗡嗡吵闹的蜜蜂。现在他正蹲在花园里,穿着白色的衬衫,袖子卷得老高,在修剪那些繁茂的花枝。
“弗雷德。”我说。
“阿加莎!”他惊喜的喊道,目光落在了我伸向他的手掌里,“这是什么?”
我给他看那个小盒子和里面的戒指。可是他皱了皱眉,好像已经把童年的故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我有些失落。
“这样的古董也许他会更感兴趣些。”他沉吟道。
“你说屋子里那古怪的老先生?”我没好气地回击。
“他可不怪。”他有些不高兴。
“我在起居室等你。”我说。
我知道那老先生通常待在书房里。我极少到这儿来找弗雷德,仅有的几次我都刻意避开其他人,特别是那位老先生。我曾在远处见过他,人们都说他是个非常古怪的人。
我走进起居室,感到空气中的烟味似乎不像上次来时那么浓郁了。屋子里挂着厚窗帘,光线有点黯淡。我径直走到就近的一扇落地窗前,把盒子举在手上对着光线把玩着,又将戒指取出来看,在阳光下它依旧闪着细细的光芒。
突然有人咳嗽了一声。
我回过神来,一个年迈的人坐在不远处的窗前。
我慌乱了:“对……对不起,我不知道您在……”
他没有回答,朝我这边倾着身子仔细端详着,仿佛要确定我的位置。
我犹豫着走过去站到他跟前。他须发银白,显得苍老而疲倦,深深地缩在宽大的扶手椅里。
“你在看什么?”他轻轻地问。
我只好不情愿地把装着戒指的小盒子递给他,他接过去举到眼前看了一下,然后示意我把窗帘拉起来,放进更多的光线。我照做了。等我回身时,他把小盒子还给我,又仔仔细细地端详了我一阵。
“你叫阿加莎?”
“是的,先生。”我没有掩饰我的惊讶,弗雷德说过,这个年迈的人经常让人弄不懂他是如何知道一些事情的,而村庄里的其他人则直接称之为“古怪”。
他动了动嘴角,好像想做出一个微笑的表情。
“阿加莎,阿加莎……”他念叨着,“你找弗雷德?”
我垂下头,嗫嚅着承认了。
“他常谈起你。”他认真地看着我。
我更深地垂下头。我感到在面对他时,自己有些胆怯,但却难以说清这胆怯来自何方。此时此刻我似乎感受不到弗雷德评价他时常说的“和蔼”。
他没有再说话,而是将目光投向窗外,神色孤寂。过了一会儿,他微微咳了一声。
“请关上窗。我感到冷。”他说,当我关窗时,他补充道:“你闻见东风的气息了么?”
我看了一眼窗外金色的阳光和温暖的、散发芳香的花草,答道:“没有。我看很暖和。”
他凝视了我一会儿,悲哀地摇了摇头:“我想,会有一阵东风的。”
我不知所措地耸了耸肩,丝毫不能明白他所说的话,然后呆立着,看着他又一次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中。在那之后不久,我离开了村庄,只身一人去到一个不是太大却也不算小的城市,尽管滚滚而来的乌云已经开始在这个城市——甚至更多的城市、更多的国家——上空聚拢,并且看起来久久不愿散去,但我仍要待在那儿,并想办法养活自己,就像许多许多年前我的曾祖母想办法养活她自己那样。我戴着那只珍贵的、独一无二的小盒子,那里面不仅仅装着曾祖母的故事,还装着我对于童年的一切美好回忆。在无数个令人惶恐的肃寂夜晚,我的梦中彷佛出现了那些昏黄的气灯、沉寂的街道,还有那月桂树下、轻盈越过篱笆的模糊身影,在我的思绪里,始终回荡着曾祖母的那句话:“多么幸运,当你出生时,他还活在这世上。”
是的,多么幸运,当我出生时,你还活在这世上。
【后记】写完这篇时,我非常难过,真的很难过。因为我知道“多么幸运,当我出生时,你还活在这世上”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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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刚刚把报纸夹到手肘下面,正要掏出钥匙开门时,有个人冒冒失失地撞了他一下。他迅速转身,但什么也没看到,当他低下头时,却发现自己身前正站着一个小女孩。
他有些惊异地扬起眉毛,眼睛迅速扫过她那身极不体面的单薄衣裙和那一头柔顺的棕发。
小女孩不说一句话,仰头与他对视着,眼睛里填满空洞的神情。他感到了兴趣,弯下身,假装仔细地端详她。
“我们认识么?”
那孩子认真地考虑了一会儿,摇摇头。
他笑了,从衣袋里掏出几个先令递给她。
但她固执地躲避着那些叮当作响的小东西,下定决心不肯收入囊中。忽然她捉住了他的衣襟,而且一副说什么也不肯放开的气势。他微微皱起了眉。那孩子再次抬起眼睛来,他看见里面已经装满泪花,就快溢出来了。
他不露声色地叹了口气:“你需要我的帮助么,小姐?”
就这样,他被她不由分说地牵着衣襟,在这个城市里穿过大街小巷。他感到自己就像她的一只玩具猫,似乎一松手就会让别的孩子抢了去。
他们停在一个臭烘烘的小巷子里,这巷子是他所熟悉的——他熟悉这个城市的每一寸土地。几只老鼠匆匆跑过他身边,溅起了那些永不干涸的水洼里的肮脏小水花,房檐上轻巧地落下不安分的水滴,在凹陷的石板上敲出并不和谐的声响。
孩子揉了揉鼻子,走上前去推开一扇看上去就要寿终正寝的歪斜木门。
他的心情忽然在一瞬间阴郁下来。他朝四周观望了一阵,有些犹豫地钻进那间黑沉沉的小屋。
一个女人躺在床上,白色的被单从颈部开始覆盖了她的全身。墙上唯一一扇小窗中透出的光线洒在她的脸上,她双眼紧闭,面容苍白,在那束光线的照耀下,显得既庄严又肃寂。
他感到窒息,但这并不是因为他察觉出屋子中那股淡淡的、令人作呕的气味。
那孩子站在床边,一双大眼睛紧紧盯着他,就像一个落水的人紧紧盯住附近水面上漂浮的一根稻草。那眼神中的期待与一些别的什么东西掺杂在一起,令他感到不安。
他微微摇了摇头,在这目光中走近躺在床上的女人,把两个手指放在她纤瘦的颈部——他知道这是多余的,因为那纤瘦的脖颈上显然有一条淡淡的紫色痕迹——一阵冰冷的触感从指尖弥漫到全身,使他不由自主微微颤抖了一下。他怀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复杂心情垂下眼睛,却看见女人紧紧攥起的拳头,他轻微地皱起了眉,将这攥紧的拳头掰开,里面轻巧地跳出来一粒铜纽扣。他深吸了一口气,冲动地拾起这枚纽扣,正如所料想的那样,上面清晰而精致地刻着一个由四柄权杖交叉组合而成的“W”。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熟悉的小东西!在这个国家,几乎没有人不能准确说出它上面这个字母所代表的那个显赫的家族!但没有人知道,在华丽的家徽和庄严的大厦背后,藏起了多少无辜者的森森白骨!在天鹅闸巷那令人作呕的废弃危房中,这小小的字母曾向一个落魄的烟鬼展示它权威下的利刃;在东区黄雾弥漫的码头,它让南希和塞西儿这两个卖花姑娘不幸“失足落水”;在哈利街,它逼迫可怜的马里维尔医生将脖子挂在天花板上打秋千;在拉客豪尔墓地,它的气味让年轻的《镜报》记者圣克莱尔在拔足狂奔时摔碎了头骨……
他又一次感到了一阵难以克制的微微颤抖,这颤抖来自于内心深处一股无以名状的怒火。他知道该做什么,为此他已等得太久了,他不能再等下去,不能再等着一个又一个可怜的灵魂在这个字母的车轮下被碾死、被踩碎!是戏该收场的时刻了。
“她去了天堂吗?”孩子那清脆、稚嫩、颤抖的声音细细地响起来,打断了他的沉思。
他回过头端详着孩子,神情异常严峻:“不,天堂只是哄骗孩子的肥皂泡。”积蓄已久的眼泪一下子就从孩子那亮闪闪的大眼睛里涌出,顺着她冻得通红的脸颊汩汩流下。她抽泣着朝他走过来,有些胆怯地再次捉起他的衣角。他愣了那么一下,严峻的神情缓和了,他抬起手轻抚她浓密的棕色长发。孩子终于忍不住,扑进他怀里歇斯底里大哭起来。
然而,他仿佛没有听见这夹杂着悲痛与恐惧、爆发般的哭声,而是望向了那扇唯一透着光亮的窗。他的灰色的眼睛闪烁着近乎冷酷的坚定的目光,这目光似乎已穿透那灰蒙蒙的窗玻璃,在望向一个遥远的地方!
[with music: Melancholy Serenade,OP 26, in 1875, by Tchaikov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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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那些与福尔摩斯先生交情还不是特别深的读者
我们怎样读《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并不是一部复杂深奥的作品,但它也远不止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我一直反对将它仅仅视作一部侦探小说。
我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世界文学名著。这意味着不能把它当做单纯的侦探小说来阅读,毫无疑问,在我们读过的所有侦探小说中,没有一部获此殊荣,无论是开山鼻祖《莫格街凶杀案》,威尔基·柯林斯的《月亮宝石》,还是黄金时代的《尼罗河惨案》《希腊棺材之谜》……我们不否认那些更富才情的侦探推理家,不否认那些精妙绝伦的故事叙述和案件构成,但这些都和文学名著无关。它们是侦探推理名著,尽管它们也具备飞扬的文采和出色的人物。而“探案集”则在每一张世界文学名著的书单上出现,这不仅仅是因为它将侦探小说推上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这不仅仅是因为那个侦探以身殉职后引起了英伦恸哭,而是因为它本身就具有成为名著的素质,甚至不需任何追捧,因为它生来就是。
好吧,今天的人也许会对这些冠冕堂皇的头衔不屑一顾,那么,让我们撇开这些华丽却虚幻无用的光环,想象一下,我们怎样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或者说,我们怎样读“福尔摩斯”?
确切地说——这一说法已得到共识——“探案集”只是一部传记,讲述一个侦探的一生,它的全部主旨关乎两个字:友谊。
是的,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面临纷繁复杂的诱惑,成千上万种选择潮涌而来。我遇到过不止一个人,在读完这部作品时或不屑或失望地对我声称“谜题太简单!太无趣!”或深深抱怨“过时了!不实用!DNA和现代刑侦技术可以解决一切。”我不愿做过多的申辩,但今天我要举起我的一只手指并微笑着摇动它,我亲爱的朋友,我们且不论及这部作品的开创性与它的独特地位,我要单单指出,你并没有怀着诚意来读一个人,读他的故事,关于他一生的故事。因此,你的脸上才会出现讥笑的表情;因此,你才会认为它所具有的地位一文不值并已然过时;因此,你当然也不会同意,它是一部需要去“悟”的作品,它的全部精华,都凝结于它那举世闻名的主人公身上——这是一个需要且值得去“悟”的人物,他是人们花上几辈子都钻研不透的人,因为他真实、广博、复杂,在他身上从来就没有定论。他是要靠“悟”的,靠你一遍又一遍地读那区区60个故事与两篇序言,靠你着魔般地日日夜夜去念想,当岁月在你的脸上和书上留下痕迹,你会猛然发现,他早已不是那个最初的他,而变得更加丰富,更为复杂,却也更加真实,更为清晰;你会发现,你的身边有一些与你经历相似的“正常人眼中的傻瓜”,你们在不知不觉中走过同样的道路,现在又在同样的道路上相逢。
我们不妨简单地进行一个小小测试。在此之前请注意,我并不是要列出一些准则,我永远也不会具备那样的资格,以下所列出的只是一些经验之谈。如果你认为你对福尔摩斯是熟悉的,或者你读过他的故事,或者你仅仅是认识他,你也许都不会反对我的提议:合起你的书,描述一下你所了解的福尔摩斯先生。
你会如何回答我?放大镜、烟斗、捕鹿帽、苏格兰格子装,或者再加上一点儿:聪明、正义、勇敢。
可是还不够。
那么:强壮的体魄、严肃的表情,让女士们变成花痴的英俊相貌,身手矫健、行动敏捷,高高在上、自高自大(很好,越来越有詹姆斯·邦德的味道了)。
再来一些吧:咨询侦探、贝克街221号B,智慧、眼神犀利,讥讽的笑容、绝妙的推理、混乱的房间,拉小提琴、做化学实验、使用可卡因、长于拳击和棍击,华生医生、赫德森太太、“挚爱”的女人艾琳·艾德勒,知识范围奇特,犯罪问题专家,观察与推理的无上大师。
是的,也许你的回答点点在理,无论它们来自电视、杂志、动漫或是那装了60个故事的书本,也许它们确实都在描述着一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但,却少了些什么?除去“侦探”那花哨的外壳,作为一个人,一个真实而普通的男人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样的描述还少了些什么?
当你闭上眼睛,这个男人的形象是否清晰地在你脑海中浮现?还是仅仅跳出来一只烟斗、两件苏格兰格子装、三个化学试剂瓶子,以及流于大众的“睿智”“犀利”“讥讽”……那些程式化般的词汇?
你为什么不能像描述你的一个朋友那样回答我:和蔼、热情、洋溢温暖,可爱而调皮;在阴郁的天气里拨弄琴弦,在灿烂的阳光中上蹿下跳;开朗时仰天大笑,沉郁时愁眉不展;有着近乎固执的坚韧,忠实于自己,坚守自身准则;……
你为什么不能说出:身材颀长,清瘦,面容清秀而苍白,脸颊在心情激越时泛上红晕;干净的硬领,黑色的领结、马甲、礼貌和外套,冬季藏青色的长大衣和毛围巾,起居室里紫色的睡衣;藏着利剑的手杖、金色的怀表、石楠和樱桃木烟斗、大剪贴簿、斯特拉蒂瓦利提琴、波斯拖鞋里的粗板烟丝;溅泥的双轮双座马车、揉皱的《泰晤士报》和《每日电讯报》……
为什么你不回答我:爱吃火腿蛋,在后天八点用晚餐、凌晨三点拉提琴;优雅的举止,对待女士彬彬有礼;博学,高洁的品行;斜睨的眼神、狡黠的微笑、带着痞味的挑衅、眼中闪烁的调皮目光、讥讽意味的善意打趣;听音乐会时敲打节拍的修长手指,工作时忘我地在地板上爬来爬去,能做出一整只烤野鸡的治家能手,在山茅野地里仍保持的猫一般的洁净,微笑着塞给流浪儿的一先令硬币……
也许你会惊讶地高呼:“天哪,这不是福尔摩斯!”但我要认真地告诉你,这就是那个藏在侦探巨大而阴冷的外表下,真真实实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你大概会乐意知道那些常遭人哂笑的福迷们是如何发现这些的。当他们如此迅速又出乎意料地评价一名演员对这位先生的演绎时,他们脑海中早已站着一个福尔摩斯先生,那是他们“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他曾陪伴他们度过大多数寂寞的夜晚,在一遍一遍对那些古老故事看似漫不经心却又心潮澎湃的重温中,福尔摩斯先生就从故事中走了出来,站到他们身边。
几乎每一个福迷都不可避免,在起初的日子里,当他们第一次翻开那本奇妙的书,进入那个奇妙的世界,他们惊呼着,甚至发出尖叫,为那些极为巧妙的故事和生动的场景。满怀敬慕地读过一遍后,这位先生像一尊发光的神像那样高高在上,不容侵犯,他们要花多少时间去怒斥那些恶搞了他们的神、或神与某位女士、甚至神与某位医生的别有用心者。但后来,在第二次、第三次、第无数次翻阅那些故事后,那尊发光的神像就渐渐从神坛上踱步而下。他们看着那些细小而微妙的语句,他的“257次各式各样的笑”,他一口气吃掉四个火腿蛋,他对玫瑰花的倾情赞颂,他在东风的感伤中给出希望的隐喻,他朝医生挤挤眼睛、调皮地把手搭在人家膝头,他说:“你去占着那角落里的两个座位,我买票去。”……他们关注这些种种,关注这些颇具深意的细枝末节,当他们发出会心的微笑,那个神像的姿态就在那一瞬间活灵活现地跳了起来,成为一个尽可触及的活生生的人,深深地映在了他们的视线里。
——他会做什么?他会怎样做?他们开始了无休止的自问自答,当他们挤到了公车门前,发现身旁有一位蹒跚妇女;当他们遇到一个看上去落魄不已的穷人或一个伤心哭泣的孩子;当他们面临棘手的问题或矛盾重重的困境……生活中到处是他的影子,他出现在每一处,在音乐会舞台上的首席小提琴位置上,在冬日茫茫夜雾的深处,在图书馆的外文书区,在心里,在梦中,在巴赫“无伴奏”的乐声中,在遥远得难以企及的天空。
他不仅仅是一个象征,他不是虚幻,他不是空无一物,他不是读过就忘。他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近在身边的人,像一位良师,一名益友,在空寂的时光中默默站到你身边。所以,当把他从血肉到筋骨、从外到里、又从里到外细细琢磨之后,你终于可以从容地会心微笑。这时,当你回首,时光已然如奔腾的泉源,匆匆流逝。
所以,请不要取笑吧!更不要过分低估——122年来,那些长短不一、总数超过1300篇的仿作、超过2000篇的福学著作、70余名演员、200余部影片,750部广播剧,以及遍布全世界、不可胜数的各式各样的研究会和爱好者团体,也用不着惊讶像富兰克林·罗斯福、哈里·杜鲁门这样严肃的政要竟也是“贝克街小分队”热情洋溢的活跃会员。
关于他的主题是无止尽的。正如雷斯利·S·克林格所总结的那样:“学者们证明福尔摩斯是个基督教徒、犹太教徒、穆斯林教徒、德鲁伊教徒、不可知论者、天主教徒、斯多葛学派哲学家、自然神论信仰者、无神论者;福尔摩斯研究医学、法学、音乐、笔迹学、颅相学、早期的电脑科学、天文学、占星学、数字命理学以及无穷的其他学科;福尔摩斯去过俄国、中国、印度、美国、加拿大、日本;福尔摩斯是美国人(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断言)、加拿大人、法国人……”
是的,就算已经研究了一百年,我们也不必惧怕没有东西可谈。







